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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法律政策下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研究

发布时间:2024-02-15 17:11
  在传统父权主导下的村规民约、外嫁女没有权利带走或参与娘家财产分配的传统习俗以及"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的法律政策规定等因素共同作用下,农村妇女会因异地出嫁出现成员权与承包地的地域间和农户间的双错位、会因本村出嫁出现个人隶属的家庭关系与承包地隶属的农户之间的错位,进而诱发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文章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法律政策内涵解读与内在运行机理剖析的情况下,设计出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保护机制。对于在"娘家"分得承包地但在"婆家"未分得承包地的农村妇女,通过确认维护其已享有的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来保护她们的土地合法权益,对于在"娘家"和"婆家"均未分得承包地的农村妇女,应该确认她们有权凭借成员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来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具体表现在参与集体福利分红、有权参与征收地补偿利益分配并获得相应安置利益的权利、享有土地优先承包权。

【文章页数】:11 页

【部分图文】:

图1农村妇女异地出嫁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示意图

图1农村妇女异地出嫁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示意图

在异地出嫁的情况下,由于“从夫居”的婚姻习俗,导致绝大部分妇女结婚后要从“娘家”迁移到“婆家”居住地生活,而她们原来承包的土地是无法迁移的。(4)因此,农村妇女在出嫁前分得的承包地“沉淀”在A集体经济组织的“娘家”,但是成员权却在B集体经济组织且家庭成员关系隶属“婆家”,出现了成....


图2农村妇女本村出嫁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示意图

图2农村妇女本村出嫁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示意图

在同村出嫁下,农村妇女在出嫁前分得的承包地“沉淀”在“娘家”(A户)内,出现了户口关系在“婆家”(B户)而承包地在“娘家”(A户)的农户间错位问题。此时,农村妇女虽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内,从空间距离上来讲,她们可以对在“娘家”分得承包地继续进行有效的经营管理,但是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


图2-1外嫁女出嫁后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示意图①因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以及“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

图2-1外嫁女出嫁后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示意图①因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以及“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

二、外嫁女征地拆迁补偿分配纠纷的处理困境:村民自治的视角15二、外嫁女征地拆迁补偿分配纠纷的处理困境:村民自治的视角农村的女性在达到法定婚龄以后,一般要从娘家的村子嫁入夫家的村子,并因此实际生产生活的场域发生了变化。结果是,作为一种水平性流动,外嫁女因为婚姻关系的变化会导致户口的....



本文编号:390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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