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机制的构建与完善——以知识产权法院建设为视角
发布时间:2023-12-26 18:29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机制的构建应以知识产权法院体系的建设为重点。当前"3+15+1"知识产权审判格局的发展及运行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包括法院(庭)体系的"双轨制"阻断了专门化审判的改革成效,审判模式上"三合一"与"二合一"并存易产生司法冲突;侵权和确权程序的分立导致循环诉讼,事实审和法律审的双重审查加重审理负担。此外,现行技术调查官制度也有待改进。中国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设应当从优化地方知识产权法院(庭)布局、最高院知识产权法庭统一裁判尺度、健全侵权和确权程序的协调机制、确立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等方面着手,通过制度和实践加以推进。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3+15+1”的知识产权审判格局正式确立
(一)第一阶段:3个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建设运行
(二)第二阶段:15个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运行
(三)第三阶段:1个最高院知识产权法庭建立
二、中国知识产权法院(庭)实践的现实问题
(一)法院(庭)体系的“双轨制”阻断了专门化审判的改革成效
(二)审判模式上“三合一”与“二合一”并存导致司法冲突
(三)侵权和确权程序各自分立导致循环诉讼
(四)事实审和法律审的双重审查加重各级法院(庭)负担
(五)现行技术调查官制度的缺陷
三、中国知识产权法院(庭)体系的完善
(一)优化地方知识产权法院(庭)布局,实现一审专业化、高质量化
(二)充分发挥最高院知识产权法庭统一裁判尺度的作用,完善二审和再审
(三)打造以法官团队为核心的审判单位,确立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
(四)建立健全侵权和确权程序的协调机制
(五)确立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三合一”模式
(六)构建并完善以技术调查官为核心的多元技术事实查明机制
结语
本文编号:3875297
【文章页数】: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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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15+1”的知识产权审判格局正式确立
(一)第一阶段:3个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建设运行
(二)第二阶段:15个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运行
(三)第三阶段:1个最高院知识产权法庭建立
二、中国知识产权法院(庭)实践的现实问题
(一)法院(庭)体系的“双轨制”阻断了专门化审判的改革成效
(二)审判模式上“三合一”与“二合一”并存导致司法冲突
(三)侵权和确权程序各自分立导致循环诉讼
(四)事实审和法律审的双重审查加重各级法院(庭)负担
(五)现行技术调查官制度的缺陷
三、中国知识产权法院(庭)体系的完善
(一)优化地方知识产权法院(庭)布局,实现一审专业化、高质量化
(二)充分发挥最高院知识产权法庭统一裁判尺度的作用,完善二审和再审
(三)打造以法官团队为核心的审判单位,确立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
(四)建立健全侵权和确权程序的协调机制
(五)确立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三合一”模式
(六)构建并完善以技术调查官为核心的多元技术事实查明机制
结语
本文编号:3875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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