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立法论文 >

我国强制医疗的立法缺陷与完善研究

发布时间:2024-03-31 22:43
  强制医疗,在我国指的是无法对自己的行为、意识与精神进行识别和控制的行为人实施了暴力侵害行为,在对其进行专业的司法精神鉴定之后,出于对社会公共安全、公众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其他方面的考虑,而将其转送至精神医疗机构进行收容与救助的实体措施。精神障碍患者作为一类较为特殊的社会群体,需要的不仅仅是家人给予的更多的关怀与保护,还需要政府给予多方面的救助。近年来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日益增多,犯罪率逐年上升。违法犯罪的行为人在经过法定程序鉴定后被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他们得不到有效的治疗与系统化的管理,再次实施危害公众与社会的行为的可能性是极高的。从现有的法律条文来分析,皆对强制医疗进行了非常多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相对来说依旧存在非常大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主要体现在适用对象单一、适用条件不明确、提起主体范围过窄、执行程序不明确以及监督与救济制度不健全等。因刑事强制医疗对象的特殊性和精神病的复杂性,此类案件的审理常常陷入应用争议,同案不同判情况时有发生,主要是强制医疗的立法规定过于简单,程序设置不完善所致,因此,笔者认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强制医疗制度是十分有必要的,而完善立法缺陷的措施,具体表现为扩...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1.1 问题的提出
    1.2 研究背景及意义
        1.2.1 研究的背景
        1.2.2 研究的意义
    1.3 文献综述
    1.4 论文的研究方法
    1.5 论文结构安排
第2章 强制医疗的立法现状
    2.1 规定了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和适用条件
        2.1.1 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
        2.1.2 强制医疗的适用条件
    2.2 设置了强制医疗的审前程序与庭审程序
    2.3 规定了强制医疗的执行程序
    2.4 设置了强制医疗的监督与救济程序
第3章 强制医疗的立法缺陷
    3.1 适用对象规定单一和适用条件不明确
        3.1.1 适用对象规定单一
        3.1.2 适用条件不明确
    3.2 审理程序中存在提起主体范围过窄和未明确鉴定人必须出庭
        3.2.1 提起主体范围过窄
        3.2.2 没有明确鉴定人必须出庭
    3.3 执行程序不明确
    3.4 监督与救济制度不健全
第4章 强制医疗的立法完善
    4.1 强制医疗立法完善的理性思考
    4.2 强制医疗立法完善的具体措施
        4.2.1 扩大适用对象范围、进一步明确适用条件
        4.2.2 扩大提起主体范围、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
        4.2.3 进一步完善执行程序
        4.2.4 完善监督与救济程序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本文编号:394460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fsflw/3944601.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3a169***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