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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制度理论研究及我国立法完善之构想

发布时间:2024-02-01 13:12
  假释概念,各国学界说法不一。在日本,假释是假出狱和假出所的总称;欧陆国家称“附条件之自由”或“附条件之出狱者”;英国称“假释票之发给”,学理上称“附条件释免”或“附条件之释放”,在美国俗称“假释监督”和“假释释放”。我国假释制度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由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有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假释制度作为行刑制度的一种,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在西方,它植根于报应理论、目的刑理论、刑罚综合一体化理论的沃土之中;在我国,它继续吸收着教化理论和刑罚个别化理论的营养。东西方司法文明的沃土与营养,赋予了假释制度以强大而持久的生命力,使其以国家恩惠和犯罪嫌疑人权利的面目出现,体现了鼓励受刑人悔悟、促进刑罚个别化、司法救济、建立犯罪人再社会化的桥梁、促进刑罚更加经济、宽缓监狱压力的功能,发挥着感化失足者、保障人权、节约国家资源的重要作用。正由于其价值、功用,备受近现代刑法学家及司法实践人士推崇,使其成为近代刑法的宠儿。并且随着司法理念的不断发展,这一制度日益呈现出以下五种趋势,即由国家恩典演变成受刑人自己的权利,由例外转化为原...

【文章页数】:4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导言
一、假释制度的相关理论
    (一) 假释制度的理论基础
        1. 西方假释制度的理论基础
        2. 我国假释制度的理论基础
        3. 小结
    (二) 假释制度的法律性质和功能
        1. 假释制度的法律性质
        2. 假释制度的功能
二、假释的核准与撤销条件
    (一) 假释核准的条件
        1. 假释核准的实体条件
        2. 假释核准的程序条件
    (二) 假释撤销的条件
三、假释制度的现代发展趋势
    (一) 假释由国家恩典演变成受刑人自己的权利
    (二) 假释由例外转化为原则和制度化的处遇措施
    (三) 逐渐放宽适用条件,假释适用率日见提高
    (四) 假释在适用中形成了两种模式
    (五) 假释与保护管束相配合
四、我国假释制度的现状、立法缺陷及完善
    (一) 我国假释制度适用的现状
    (二) 我国假释制度立法的缺陷
        1. 假释条件过于严格和原则
        2. 监督考察制度不健全,再社会化措施有待完善
        3. 法律监督措施不尽完善
    (三) 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
        1. 完善关于假释的实质条件立法
        2. 对特殊假释中的“特殊情况”应作宽泛理解
        3. 完善关于假释的撤销事由,建立双重撤销机制
        4. 完善假释提请、监督与撤销程序,切实保护罪犯权利
        5. 取消假释的禁止性规定,提高假释适用的时间条件
        6. 明确规定假释考察期限采用相对确定时间段,并不予折抵刑期
        7. 具体规定未成年犯的假释立法
        8. 建立专门社区矫正机构,完善假释监督管理机制
        9. 建立假释再犯预测机制
        10. 采取假释听证制度,施行公开评审
结语
主要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89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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