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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民主程序,确保考核不落空

发布时间:2024-04-18 19:33
  <正>《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由此可知,只要是涉及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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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方法院规定不一
    绩效考核制度订立方式是关键
绩效考核制度设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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