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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年休假天数,由其工作时间长短决定

发布时间:2024-02-22 20:09
  <正>编辑同志:您好!我是一家民营企业的员工,三年前,我生了个男孩。今年我打算再生一个孩子,目前已怀孕7个月。因我在生产车间工作,上班时间为三班倒,其中包括夜班。我第一次怀孕后,车间曾照顾我只让白班,所以近日我找领导要求不上夜班或者换个岗位,但对方说我这回是第二次怀孕,而公司只对怀第一胎的女工给予特殊照顾,并说如果我上不了夜班可以回家待产。另外,我这次怀孕后每次到医院做孕检,公司都要求我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否则算事假,既要扣发全勤奖还要扣工资。请问:公司的这些做法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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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二孩女工可依法享受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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