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的探讨与效力认定

发布时间:2024-04-06 18:23
  随着近年来对公司股权回购的实务愈发成为热点,系统研究"公司股权回购"的国内学术成果数量较少。我国公司制度中的股权回购分为法定回购和约定回购两种回购制度,但是两者差异明显,判断合法与否的标准也不尽相同,约定回购不能被完全否定其合法性。公司股权回购中的两种股权回购特别是约定回购审查条件在法律的明文规定中少有参考甚至是形成空文,我们审查认定约定回购条款是否具有合法性的时候应主要参照适用公司的资本维持制度,以及约定回购的最终结果是否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减资程序制度作为公司资本制度中的重要的子制度,其在公司股权回购中可以起到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的重要作用。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公司股权回购的概念与相关制度
    (一)法律的具体规定
    (二)股东退股退公司的法条比较
二、有限责任公司之约定回购的性质辨析
    (一)约定回购属于合同行为
三、约定回购之法律适用错误剖析
    (一)基于语义解释下的约定回购效力判定
四、约定回购效力判定标准之重构
    (一)资本制度之资本维持原则的审查
    (二)减资程序的引入



本文编号:3947009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3947009.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945cf***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