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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经济法教学初探

发布时间:2014-07-13 09:24

  为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能力,目前,许多综合性中职学校普遍设置会计、物流、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等经济类专业,据了解,这些经济类专业基本上都开设有《经济法》课程,笔者根据个人多年的相关教学经验,对如何搞好中职学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教学进行了初步探索,以期与广大同行互相交流,共同探讨,共同本文由收集整理进步。
  一、中职学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
  据了解,受各种因素影响,目前,很多中职校出现对经济法课程定位不准、教学要求偏低的现象。大多数学校把该课程定位为考查科目,由此定位导致的师生不够重视,教学深度不够,学生学得不精成了普遍现象。笔者认为,此定位欠妥。我们知道,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以来,政企分开了,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主要是通过宏观调控,而在这过程中,法律无疑在规范经济行为、推动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着重大作用。因此,笔者认为,经济类专业中职生要想在今后工作有所作为,就必须重视经济法这门课程的学习,因为对于即将毕业投身创业就业的中职学生而言,了解我国当前各项经济法律规定,熟悉我国经济法律环境,是让他们今后步入社会更好地在市场洪流中施展个人才华必不可少的条件。
  二、搞好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几点建议措施
  (一)教学内容要根据学生的专业特征区别对待
  根据学科安排,受师资条件限制,很多中职学校经济法课程教师往往同时担任多个专业的授课任务,笔者就曾同时担任会计、物流、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等专业该课程的教学。根据笔者经验,在这种情况下,“通用教材但区别对待”不失为减轻备课压力而又确保取得好的教学效果的良策。这要求任课教师必须意识到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然后根据这种差异性去熟悉这些不同专业领域的业务特点,然后才能区分确定针对于各个具体专业的教学侧重点去进行有选择有重点地讲解,这样教师才能将学生最需要的知识传授给他们,收到好的教学效果,有效避免走入“打沙枪”式授课的误区,否则就会导致学习所教非所学,笔耕论文,学生厌倦教师被动。譬如,在全面讲解市场主体、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于会计专业的学生,教师可以重点讲解《会计法》《税法》《票据法》等与该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而对于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则可以重点介绍《合同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等与市场运行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要做到这些,要求教师在教学中要不断地拓宽自己的视野,熟悉相关法律规定,这样才能做到“基于教材而又不拘泥于教材”,提炼出真正适合于各个不同专业学生口味的经济法知识,提高经济法知识与其专业的契合度。
  (二)合理安排课程,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
  在教学中,经常遇到的是学生相关知识衔接不上的问题。笔者认为,突破这一瓶颈,需要学校合理安排课程,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譬如,会计专业应该把学生中职阶段要学的三门与法律有关的课程这样安排:第一学期先开设《法律基础知识》课程,第二学期开设《经济法》,第三学期紧接着开设《财经法规》课程,一方面,这样的安排合乎了法律知识从基础到专业的客观规律;另一方面,也使得该课程与其他的会计专业课进度相匹配,两者步步紧跟,环环相扣,对教学很有帮助,对促进学生在课程之间融会贯通理解消化也大有裨益。
  (三)精选教材,与时俱进
  尽管稳定性是法律的显著特征,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法律也是每年都在修改的,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学生每年都在变,有的学校为了节省备课时间,坚持几年不换新教材,如果我们的教材不变,这样不但任课教师对教材“审美疲劳”,而且一届又一届的学生也因觉得老教材没有新意而提不起学习的兴趣。精选教材,要求以教材内容实用性和教材编写具有时代感为基本原则,所选用的教材要尽可能地反映本专业经济法国内外立法研究和教研趋势的新知识和新成果,教材还应该深度适宜,文字描述要生动活泼,尽量避免长篇大论或者全部是凝重的法律条文,案例说法应占有一定的比例。这样的教材才符合当代中职学生的认知规律,有利于激发浓厚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纵观目前图书市场,经济法教材版本很多,各有特色,笔者认为,要精选到适用的教材,主要依靠任课老师的职业判断,因此建议各中职学校在选购教材时要充分考虑到专业学生的特点,谨慎选择。师资力量雄厚的中职学校,不防结合本校专业和学生特点,组织骨干教师集中力量研发校本教材,笔者就曾看到有一所中职学校经济法教师研发的会计专业经济法校本教材,很有份量,值得各中职学校借鉴。
  (四)收集案例题材,创新教学手段
  法律条文一个显著的特征是高度浓缩概括,对于文化基础相对簿弱并且厌学情绪比较普遍的中职学生而言,如果授课老师不创新教学手段,一味地照本宣科,势必会让学生感觉到十分抽象和枯燥无味,难以理解、接受,如何全面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确是个不小的挑战。笔者认为,最有效的办法还是采用案例教学法,在生动案例指引下,学生可以不用去记忆那些生硬的法律条文,只要他们能够通过课堂上听到的案例辨别得出哪些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哪些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那也就基本能够达到我们预期的教学目标了。在搜集教学案例方案,需要任课老师广开思路,既可以通过搜索网络,也可以通过查找报刊杂志获得。但笔者认为,要真正取得生动的案例资料,老师还可以经常与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联系,那里有大量的一手案件资料可以援引来丰富我们的课堂。此外,为了提高教学质量,课堂中教师还应该运用多媒体课件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实现现代教育技术与现代化教育设施有机结合,这不但使得课堂教学变得生动有趣,而且节省了课堂上书写黑板字的大部分时间,这为老师加大课堂上传授的知识量和信息量,增长学生的知识,开拓学生的视野提供了可能。
  当然,要真正地能够驾驭经济法教学,除了上述所谈的几方面内容之外,还需要任课老师自觉去强化经济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储备和经验积累。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该门课程上好。

本文编号: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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