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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反思

发布时间:2014-07-13 09:20

  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现状
  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大多数学生都认为经济法课程与法律基础课一样枯燥,并且有很细碎的知识需要去死记硬背。授课教师讲起来有难度,学生学起来也比较困难。目前,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基础理论和具体法律制度。从教学方法上来讲,传统的课堂讲解是基本、普遍的形式。一般教师均采用“填鸭式”的授课方法,注重单向的灌输而缺少和学生的沟通及交流,使得学生常常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加之近似八股文般的考试形式,只要按照课程考核说明熟记知识要点考试便能顺利过关,所以学生缺乏学习的主动性。这种教学方式的重心在于讲解法的基本概念和阐述法律条文的立法原意,至于学生在课堂上的反应及对教学内容的掌握基本被忽略。
  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授课教师是教学的中心,通常主导整个课堂,“填鸭式” 地从头讲到尾。这使得学生逐渐失去了对经济法课程的兴趣,也影响了教学效果。此举属于典型的教学方法不得当。另外,觉察到传统经济法基础理论教学方式单调与枯燥的授课教师开始寻求改变——想通过各式各样的案例来吸引学生进而唤起他们的兴趣。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多数学生发现,他们透过案例能够理解和掌握蕴含其中的法律规定,却无法把握案例分析的路径,更无法使用一般的法律语言来表达分析案例的过程。所以,有学生便将“这些案例好像和经济法没有多大的联系,经济法到底是什么?”此类问题抛给了授课教师。
  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教材内容体系庞杂
  与作为部门法的经济法体系不同,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材的体系一般包括了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组织法、宏观调控法及市场规制法等内容。部分教材还吸收了民商法和诉讼法等方面的内容。经济法课程教材的整个体系庞杂且内容繁多。由于受制于教材编写原则等因素,若想容纳如此多的内容就只能选择法律概念和法律条文的堆砌。对于形象思维能力强于抽象思维能力的高职高专学生来讲,这样的教材显然非常不合适。
  2.教学内容无区分
  因材施教作为教学中的一项重要教学本文由收集整理方法,旨在从受教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有差别的教学。作为经济管理类基础课程的经济法教学也应做到因材施教。不同专业的学生知识结构存在差异,笔耕文化传播,即使同一专业的学生基于其他因素个体也存有区别。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教师在授课中应该选择内容有所差别的教材;即使选用内容相同的教材,也应体现出不同的侧重点。现实的教学过程中,能够做到因材施教的授课教师并不多。不仅不同的专业选择同样体例的教材,而且讲授过程中忽视了内容的取舍。没有区别的“满堂灌”,期盼有个良好的教学效果就显得较为困难。
  3.教学模式选用不当
  在高职高专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课程设置中,经济法课程一般属于专业基础课程,而非专业课程。其教学要求也在于主要讲授经济法的基础知识,期望学生着重掌握基本的经济法律制度及其职能。这样的课程设置导致少有院校为经济法课程安排实训课时。因此,现行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大多数借鉴了普通本科院校经济法课程的理论教学模式,实践教学环节基本属于空白。如此模式下培养出来的学生对于经济法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依然是有限的,其实践中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将是有限的。
  4.教学方法缺乏灵活性
  源于经济法课程很强的实用性,课堂上倘若仅采用传统的靠教师个人“满堂灌”式的讲解便无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然而,现实的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大多数老师依然恪守传统的法条释义理论讲解方式,即使有部分授课教师在课堂上引入了大量的案例分析其目的也在于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而帮助学生在真正理解法条立法原意基础上解决现实问题能力的提升就居于了次位。除此外,能够锻炼学生法律实际应用能力的模拟法庭等新教学方法的探索非常欠缺。
  5.考核方式过于机械
  作为课程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课程考核对于综合评价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在经济法课程考核的方式上,目前大部分高职高专院校依然沿用传统的单一的期末集中闭卷考核方式。该课程考核方式所涉猎的题型一般包括最传统且经典的名词解释、单项选择、多项选择、简答、案例分析等几种形式,考核的重心偏向于学生对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这样的课程考核方式,即使平日不学习的学生也仅需利用考前的突击复习便能过关。它不仅不利于检测学生真实的学习效果,也无法评价授课教师的教学效果。
  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举措
  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与素质教育是学界对于法学教育目标所持有的几种不同看法。仅就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来讲,其目标一般在于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得学生能够了解经济法的基础知识,认识和理解现行的经济法律法规,提升法制观念并具有能够运用所学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可见,该课程的教学应该属于典型的法学素质教育。同时,源于经济法基本理论及体系的不成熟,现有经济法课程的教材体系和教学内容均显庞杂,恪守传统的“填鸭式”的教学方式必将无法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因此,对该课程现有的教学必须作进一步的改革。
  1.教材内容需要项目化
  作为教学思想的重要载体,教材是课程教学的核心因素,是教学活动中的主要工具,也是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高职高专教育的根本任务在于培养技能型高级专门人才。这一根本任务的实现,就必须适应现实社会的实际需要,重点培养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也应该着眼于学生对经济法律、法规的实际应用。因此,在不断创新的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围绕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模式及该课程的教学目标,经济法课程的教材在内容、结构、呈现方式上应该有所变化。具体来讲,可以考虑吸收项目教学法的理论,对经济法课程的教材进行改编,以项目为引线使整个教材的体系形成有机联系的项目群。

本文编号:3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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