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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用好国际经济法

发布时间:2014-07-13 09:24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也出现了法律全球化,而国际经济法无疑是经济全球化使用最多的法律了。了解国际经济法,并结合世界贸易发本文由收集整理展的变化,笔耕论文新浪博客,形成正确而全面的观念,对广西各级各界人士来说,都是一个应引起重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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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已经逐步融入世界经济
  自2002年11月我国与东盟各成员国共同签署《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起,到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正式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走过了整整十年时间。这十年间广西对东盟进出口规模位居全国第九位,位居西部12省市区之首,东盟已连续多年保持广西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出口市场的地位。
  不可否认的是,广西已经逐步融入世界经济,广西对东盟国家的依赖程度将会加深,但是,进出口贸易总量的增加必然同时伴随着贸易摩擦数量的增加。企业如何提高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尽管现在大家对反倾销等贸易摩擦方式已经基本耳熟能详了,提起国际经贸风险就能联想到反倾销的案例,但国际经贸风险绝不仅限于此,从最初的贸易合同到货物买卖过程中的保险、运输、支付结算、检验检疫等,再到投资、税收、知识产权保护、垄断等各个环节、各个层面都可能出现问题,用“步步小心”来形容国际经贸易中的风险防范丝毫不为过。
  国际经贸中主要有两种风险,一个是商业风险,另一个是法律风险。国内企业的经营者不乏发现商机的天赋,但却缺少对法律和法律风险的充分认识。商业风险是重要的风险,这没错,但是从一定意义上说,商业风险往往是企业无法回避的,而法律风险却可以防范。但是,我们却真地缺乏法律风险管理的教育,我们的企业家也真地缺乏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从现状来看,几乎在所有的国内企业里,法律部门的地位普遍比较低下,基本没有经费预算。这与美国同行产生了相当大的差异。
  广西要做好应对国际经贸法律风险的准备
  令人稍感欣慰的是,企业正在走向理性。但是精通国际经贸风险管理尤其是法律风险管理的专业人才现在实在是太少了。据有关资料,现在中国律师行业中大量的律师从事普通的刑事和民商事法律事务,真正精通涉外业务的律师不足0.5%,在广西业务精湛的涉外律师更是凤毛麟角。因此,构筑我国对外贸易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任重而道远。
  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制度生效后,确实对具有区位优势的广西产生了很多影响,同时也对广西如何用好国际经济法提出了新的挑战,如境外投资方式、境外投资法律保护、投资东道国相关法律、劳工政策、税收政策、贸易的金融结算、贸易壁垒、反倾销反补贴、国际知识产权纠纷、争端解决机制及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等问题,都需要深入研究,以做好应对国际经贸法律风险的准备。

本文编号: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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