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婚姻法论文 >

一方名下夫妻共有股权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3-08-14 18:51
  一方名下夫妻共有股权的认定应该遵循区分原则:在夫妻关系内部,一方名下夫妻共有股权属于夫妻双方共有;但是在涉及股东和公司、股东和股东等外部关系时,股权只能由持名股东配偶行使。一方名下夫妻共有股权的转让与赠与合同的有效条件根据《合同法》的规则判定,因股权转让或者赠与导致的股权变动根据《公司法》的规则认定。离婚时分割一方名下的夫妻共有股权,首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再依不同性质公司规范进行分割。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一方名下夫妻共有股权的区分原则
    (一) 股权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学说争议和实践
    (二) 一方名下夫妻共有股权的区分原则
二、一方名下夫妻共有股权的认定、转让和赠与
    (一) 一方名下夫妻共有股权的认定
    (二) 一方名下夫妻共有股权的转让与赠与
三、离婚时一方名下夫妻共有股权的分割
    (一) 有限责任公司中离婚时一方名下夫妻共有股权分割
    (二) 股份有限公司中离婚时一方名下夫妻共有股权分割



本文编号:3841864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yflw/3841864.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61625***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