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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结婚登记瑕疵及其救济

发布时间:2023-03-10 22:40
  现实生活中婚姻登记瑕疵出现的原因很多,比如越权登记、本人未亲自办理、伪造材料骗取登记等,一旦出现登记瑕疵会给婚姻当事人,甚至第三人造成困扰。因此,登记时采用指纹、全国婚姻信息联网等技术可予以预防,对已经形成的登记瑕疵,可疏通救济渠道,并建立婚姻登记失信人名单制度进行惩戒。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结婚登记瑕疵及类型
    (一) 结婚登记瑕疵的概念
    (二) 结婚登记瑕疵的类型
        1. 人证分离型
        2. 人证合一型
二、结婚登记瑕疵产生的原因
三、结婚登记瑕疵的效力及其救济方法
    (一) 人证分离型
    (二) 人证合一型
        1. 婚姻登记机关越权登记
        2. 非本人亲自办理登记
        3. 一方或双方非自愿登记
        4. 年龄问题
        5. 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6. 重婚以及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对防止婚姻登记瑕疵的若干建议



本文编号:3758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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