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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生育保护假期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1-12-22 10:03
  总览世界各国的假期设置,发达国家以及东欧和中亚等地区,对假期设置更全面、标准更高,具体表现在各个假期的时间更长和福利水平更高,假期类型的设置多样化等方面。与世界各国相比,中国在生育假期设置方面,法定假期长度和福利处于世界前列,但法律法规政出多门,立法目的不利于女职工保护,制度体系不完整,法律法规在不同群体中的落实状况差距较大,企业成本负担过重,政府责任缺失。国外生育保护假期制度中清晰的假期设置理念、科学的假期设置体系、较为合理的成本分担,以及利益相关方角色的准确定位,都对中国修改和完善女职工假期设置具有借鉴和启示作用。 

【文章来源】: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18,32(06)

【文章页数】:21 页

【部分图文】:

国外生育保护假期制度研究


全球女工产检假状况中,根据国际劳工组织2014年报告显示,156个国家中,图1全球女工产检假状况(156个国家)

女工,全球,国家,状况


林燕玲:国外生育保护假期制度研究·23·育的歧视。183号公约列出各种加强反歧视的措施,很多国家都有采用。然而,就业保护的状况却不容乐观。由于生育而引发的辞退在全世界依然存在。第183号公约第8条规定,“保证能回到原岗位或相同报酬的类似岗位”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保障措施,①可以反映出女工产后重返工作岗位权利落实状况。图2中,全球女工产后返回工作岗位状况中,在146个有信息的国家中,64个国家(占44%)有法律保证女员工能在产假后回到原岗位或类似的岗位,但是大部分82个国家(占56%)不保证员工能回到原岗位。其中,中东、亚洲和非洲女工因孕产不能返回工作岗位的数据大大高于56%的世界水平。虽然很难评估生育引发歧视的程度,但休产假或产检假的妇女与其他无需照料子女的男女职工相比,常常处于不利的境地。来自法庭的案例、平等机会组织、工会和其他机构的信息表明,在全世界歧视仍然继续存在。例如,一个欧盟国家的审查显示,在这个有大量反歧视法的地区,所有成员国都存在相当程度的孕产歧视。在罗马尼亚、西班牙和立陶宛都有上报的用骚扰等伎俩迫使有孕员工和新妈妈辞职的案例。有报告称,在克罗地亚、希腊、意大利和葡萄牙,空白辞职信使用广泛,雇主强制要求将被雇用的员工在没有日期的辞职信上签字,用来在员工怀孕、生重病时或有家庭职责时遣散员工。[28]又如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统计显示,性别歧视问题在香港普遍存在,占2008至2009年所调查的就业相关投诉中的46%(931例中的428例)。其中,超过一半(即233例)与怀孕相关。[29]当然,生育相关歧视投诉量的增长可能有许多原因,反映了歧视行为的增多,劳动力队伍中妇女以及怀孕妇女的增多;还反映了对反歧视法的意识提高以及对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生育产假制度发展的国外经验及其启示意义[J]. 李西霞.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6(01)
[2]从奖励到权利——生育护理假的正当性论证[J]. 唐芳.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12(01)
[3]父亲育儿假:国际经验的启示和借鉴[J]. 徐安琪,张亮.  当代青年研究. 2009(03)



本文编号:354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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