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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婚姻制度探析

发布时间:2021-12-11 18:15
  唐代上承胡汉文化融合的北朝,不可避免地吸收了若干胡风而成为其立国的特点,因此唐代社会常予人以活泼、豪放的印象。婚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方面,本文由婚姻的研究入手,从制度的层面探讨礼法在唐代婚姻制度中的体现。文章第一部分讨论了婚姻的范围,第二部分从婚姻成立的角度出发,探讨唐人婚姻礼制化的情形。第三部分经由离婚原因、方式、介绍夫妻间的礼法要求以及离婚权的归属。第四部分由男子的再娶,讨论妻妾的嫡庶问题,经由女子的再嫁,介绍唐代妇女对贞操的开放程度。第五部分总结了唐代婚姻法律制度的特点。最后得出结论:唐婚姻法律以“欲治国必先齐家”为立法指导思想,为维护封建伦理纲常而加强对婚姻关系的干预和调整。在论证中,文章采用了对比的论证方式,大量搜集了文献中关于礼制对婚姻制度的规定,对比唐代的律例规定以及文献所记载的实例,以证明唐代的婚姻制度与礼制是一脉相承的,其实质是对古代礼法的一种制度化。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9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提要
引言
第一部分 婚姻范围的确定
    一、同姓与非同姓
    二、士庶、贵贱
第二部分 婚姻的成立
    一、婚时
    二、议婚至订婚
    三、成婚
第三部分 离婚
    一、导致离婚的因素
    二、离婚的后果
第四部分 再娶与再嫁
    一、再娶
    二、再嫁
第五部分 唐代婚姻法律制度的特点
    一、道德与法律的有机结合
    二、社会利益与家族利益的有效平衡
    三、国家干预范围与程度的适度控制
结语
注释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中文)
论文摘要(英文)
后记
导师及作者简介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唐代婚姻家庭制度的法律文化意义及其当代启示[J]. 马霞.  宁夏社会科学. 2006(02)
[2]论唐代的“义绝”制度及其法律后果[J]. 刘玉堂.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5(06)
[3]浅议《唐律》中的婚姻法律制度[J]. 哈玉红.  甘肃高师学报. 2005(01)
[4]唐代婚姻习俗与妇女地位探析[J]. 段塔丽.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2(02)
[5]唐代婚姻礼俗述略[J]. 杨希义,谢翠维.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2(01)
[6]唐之婚姻家庭法探析[J]. 叶英萍.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1(01)
[7]法律能做什么——有关婚姻与性的法理思考[J]. 谌洪果.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1999(05)



本文编号:353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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