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环境法论文 >

美国环境法下的海洋环境公民诉讼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4-02-24 02:59
  <正>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已初步成形,2017年7月1日修订生效的《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了民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立了普通环境公益诉讼相关内容,为符合规定的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①然而,在海洋环境公益诉讼问题上,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司法实践中,尚存在一系列争议,尤其是关于社会组织是否有权提起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的问题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美国海洋环境公民诉讼之样本分析
    (一)立法模式:单行法规定
    (二)原告诉讼主体资格:事实上的损害
    (三)可诉范围的限制
        1.可诉对象的限制:两种类型
        2.可诉行为的限制
    (四)公民诉讼的除外条款:通知和勤勉执法
    (五)法律救济方式
二、行政优先与私人执法的平衡



本文编号:390841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uanjingziyuanfa/390841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12bc4***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