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中的公众生态环境风险及其法律防范
发布时间:2023-03-30 02:05
公众在城市建设发展中面临生态环境权益的严重危险,但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存在权利不完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社会化等不足。为防范公众在城市建设中的生态环境风险,应当以私权性界定公众环境权,建立环境权与风险防范制度的对应关系,以及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标准化等制度。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城市建设对公众生态环境权益造成的风险
二、现行城市建设中公众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的检讨
三、防范城市建设中公众生态环境风险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 明确公众环境权是私权的本性
(二) 明确公众生态环境风险与防范制度关系
(三) 强化从城市规划、设计到建设的全过程的公众参与
(四) 将环境保护技术制定为法律———技术标准
本文编号:3774960
【文章页数】: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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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建设对公众生态环境权益造成的风险
二、现行城市建设中公众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的检讨
三、防范城市建设中公众生态环境风险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 明确公众环境权是私权的本性
(二) 明确公众生态环境风险与防范制度关系
(三) 强化从城市规划、设计到建设的全过程的公众参与
(四) 将环境保护技术制定为法律———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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