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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国际保护的嬗变——以里斯本协定日内瓦文本为考察对象

发布时间:2024-03-29 18:37
  里斯本协定日内瓦文本作为地理标志国际法律保护的最新成果,融合了新旧世界国家对地理标志保护的不同理念,这种融合表现在日内瓦文本的保护对象包括原产地名称与地理标志,并允许各国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保护方式,保护内容体现了新旧世界国家不同的保护理论,在处理地理标志与商标、通用名称的关系上也更加灵活。我国作为地理标志资源大国,加入日内瓦文本,将使我国更多产品有机会在国外享有高水平保护,一定程度上疏解TRIPS双重保护标准对我国产品结构的不利态势,增加我国在地理标志国际保护领域的话语权。为适应地理标志国际保护水平不断增高的趋势,应当立足于我国国情,对商标法加以完善,将其作为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的主要途径,疏解现存三套保护体制冲突性并存的困局,实现对地理标志的充分保护。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地理标志国际保护范围和保护水平的嬗变
    (一)保护对象与保护途径兼顾新旧世界国家现实情况
    (二)保护内容涵盖了新旧世界国家的保护理念
三、保护规则与其他权利冲突处理规则的嬗变
    (一)地理标志与商标之间的冲突处理规则
    (二)通用名称的认定突破了知识产权地域性原则
四、我国应对地理标志国际保护的法律措施
    (一)签署日内瓦文本的现实及潜在利益分析
    (二)确立完善商标法为主的地理标志保护模式
结语



本文编号:394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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