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角色异化与回归
发布时间:2023-06-10 12:49
透过角色分析发现,法官助理除了本色出演外,还扮演了"法官"、"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等角色,一定程度上表现出角色异化。究其根源,乃相关规范对法官助理角色定位模糊,司法实务部门对法官助理角色认识不一,法官助理角色掣肘于法院科层化管理所致。为实现法官助理角色回归,应把法官助理定位为辅助法官完成审判业务的人,结合现行法律框架、法官审判工作需求及角色扮演能力规范法官助理的审判辅助行为,在科层架构下构建以身份为基础、职权和薪酬为依托的单独序列管理体制,健全角色评估及责任追究机制。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法官助理角色异化的表象
(一)法官助理扮演“法官”
(二)法官助理担任“书记员”
(三)法官助理充当“司法行政人员”
二、法官助理角色异化的要因
(一)法律规范对法官助理角色定位模糊不清
(二)实务部门对法官助理角色认识不一
(三)法官助理角色行为掣肘于法院科层化管理
三、法官助理角色回归的路径
(一)将法官助理角色定位为法官的“助理”
(二)规范法官助理的审判辅助行为
(三)健全法官助理角色管理机制
四、结语
本文编号:3832915
【文章页数】: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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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官助理角色异化的表象
(一)法官助理扮演“法官”
(二)法官助理担任“书记员”
(三)法官助理充当“司法行政人员”
二、法官助理角色异化的要因
(一)法律规范对法官助理角色定位模糊不清
(二)实务部门对法官助理角色认识不一
(三)法官助理角色行为掣肘于法院科层化管理
三、法官助理角色回归的路径
(一)将法官助理角色定位为法官的“助理”
(二)规范法官助理的审判辅助行为
(三)健全法官助理角色管理机制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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