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劳动者再就业法律关系探究
发布时间:2024-04-13 21:08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演变,超龄劳动者已经成为就业大军中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凭借毕生的辛勤劳动为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退休后又在各个领域以一技之长发挥余热,理应受到社会的尊重和法律的保护。然而,我国的劳动立法对这一群体的保护仍然处于空白,对超龄劳动者再就业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认定也一直存有争议。文章通过对超龄劳动者再就业相关概念法律性质以及理论界五种学说的介绍展开进一步的探讨。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超龄劳动者法律属性
(一)劳动者法律概念之判定
(二)超龄劳动者概念之判定
二、超龄劳动者再就业法律关系学说之梳理
(一)劳动关系说
(二)劳务关系说
(三)非法用工说
(四)社会保险标准说
(五)特殊劳动关系说
三、对现有观点的探讨
(一)超龄劳动者是劳动关系的适格主体
(二)应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
(三)劳动关系表现形态的多样性需要劳动法“多层次”的制度保护
本文编号:3953627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超龄劳动者法律属性
(一)劳动者法律概念之判定
(二)超龄劳动者概念之判定
二、超龄劳动者再就业法律关系学说之梳理
(一)劳动关系说
(二)劳务关系说
(三)非法用工说
(四)社会保险标准说
(五)特殊劳动关系说
三、对现有观点的探讨
(一)超龄劳动者是劳动关系的适格主体
(二)应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
(三)劳动关系表现形态的多样性需要劳动法“多层次”的制度保护
本文编号:395362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vtiaokuanjiedu/39536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