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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机制在我国环保部门职责履行中的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23-11-18 12:05
  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后,激励机制的法律适用在实际需求激励、全过程激励、过程强化激励等三个方面会出现新问题、新挑战。面对这些问题挑战,可以通过建立合理高效的环境目标激励机制、强化和完善环保社会激励体系、推进环保激励机制的透明化和制度化、加快建立一个相对稳定与权威的环保激励机制等方式来充分发挥法律制度对激励机制的规范作用。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一、环保部门职责履行激励机制法律适用之理论基础
    (一) “行为规范说”理论
    (二) “责任规则说”理论
二、环保部门职责履行激励机制法律适用之现实基础
    (一) 激励机制法律适用的现实契合点
        1. 法律激励与“以人为本”理念的高度契合
        2. 环境法律激励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高度契合
    (二) 激励机制在中国的法律实践
三、环保部门职责履行激励机制之内涵分析
    (一) 激励的对象
    (二) 激励的方式方法
        1. 第一种方式所涉及到的激励方法
        2. 第二种方式所涉及到的激励方法
四、垂改对环保部门现有激励机制提出新的挑战
    (一) 实际需求激励方面的挑战
    (二) 全过程激励方面的挑战
    (三) 过程强化激励方面的挑战
五、完善垂改后职责履行激励机制法律适用的建议
    (一) 建立合理高效的环境目标法律激励机制
    (二) 完善和规范环保社会激励体系
    (三) 依法推进环保激励机制的透明化和制度化
    (四) 规范建立一个稳定与权威的环保激励机制



本文编号:386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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