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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法律适用问题探析

发布时间:2023-05-13 00:26
  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脱离了债权相对性原则,例外地使承租人不必承受出租人让与租赁物的风险,使承租人取得某种接近对世的权限。此涉及对承租人的保护与对受让人的保护两种利益的衡量。该制度自产生以来颇受争议,同时又不断向前发展。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伴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市场经济主体活动的复杂化,买卖不破租赁在实务中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复杂。但是,我国目前的买卖不破租赁制度规定较为简单,操作性较差,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 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主要说明问题的由来和写作思路,简单介绍了买卖不破租赁的研究现状,列明本文主要采用的研究方法。 第二部分为买卖不破租赁适用的匡正的论述。从反思《合同法》得出的三大问题分别展开论述。一是所有权变动有基于法定的,也有基于约定的,不同的原因行为导致的法律效果也不同。二是租赁物是否为出租人所有而让与租赁物,不同情况下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是不同的。三是租赁期间范围太大,租赁合同分阶段性的特点,使不同阶段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况也不同。最后对租赁权对抗力的应选择哪种公示要件展开论述。 第三部分以...

【文章页数】:3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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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1. 导论
    1.1 问题的提出
    1.2 文献综述
    1.3 主要思路和研究方法
        1.3.1 本文主要思路
        1.3.2 研究方法
2. 买卖不破租赁适用的影响因素
    2.1 租赁物所有权变动原因对买卖不破租赁适用的影响
        2.1.1 继承与征收
        2.1.2 强制拍卖
        2.1.3 破产财产
    2.2 出租他人之物对买卖不破租赁适用的影响
        2.2.1 无权出租他人之物
        2.2.2 买受人将房屋出租后买卖合同被解除
    2.3 租赁合同的诺成性对买卖不破租赁适用的影响
        2.3.1 交付的认定
        2.3.2 占有状态对买不破租赁适用的影响
    2.4 不动产租赁登记对买卖不破租赁适用的影响
        2.4.1 租赁占有对抗主义的弊端
        2.4.2 租赁登记对抗主义
3. 买卖不破租赁的限制适用
    3.1 查封的房屋之上设定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3.2 房屋出租前已设置抵押权的限制适用
        3.2.1 抵押权先于租赁权设立
        3.2.2 租赁权先于抵押权设立
4. 对我国买卖不破租赁制度的解读及反思
    4.1 动产租赁的问题
    4.2 现有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存在的问题
    4.3 缺乏适用要件和类推适用的规定
    4.4 缺乏准用性规定
结语
参考文献
    著作类
    论文类
后记
致谢



本文编号:381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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