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海上执法管理体制建设研究——以《海上保安厅法》为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27 00:41
早在20世纪早期,日本的中央各级行政机关就针对海上执法问题展开合作,形成了以"帝国"海军为核心的综合性海上保安管理体制。二战以后,日本政府制定并颁布《海上保安厅法》,并建立了以海上保安厅为核心的海上执法管理体制。但是《海上保安厅法》是战后日本政府内部相互斗争与妥协的结果,海上保安厅的职责权限受到其后形成的日本国内法体系的严重制约。近年来日本政府不断扩大海上保安官的执法权,对日本海上执法管理体制建设造成严重影响。建设综合性海上执法管理体制是一项庞大的国家规划,除有赖于坚实的法律基础外,更需要中央与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密切配合,以及地方民众和沿海渔船民的支持。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战后日本海上保安执法体制的重塑
(一)《厅法》出台的背景及过程
(二)《厅法》的重新修订
1. 海保厅与其他中央行政机关的关系
2. 海保厅与地方公共团体的关系
3.《厅法》与其它国内立法的关系
(三)日本海上执法体制的形成及其存在的问题
二、海保官的职责权限与日本民主法治化的冲突
(一)海保官的双重执法权
(二)海保官的强制权与“令状主义”制度的相克
三、海保官的武器使用与日本警察用枪规范相互矛盾
(一)《厅法》关于海保厅武器装备的限制性规定
(二)扩大海保官武器使用权的法律问题
(三)海保厅与自卫队协同执法的趋势及其影响
四、结语
本文编号:3823573
【文章页数】: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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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后日本海上保安执法体制的重塑
(一)《厅法》出台的背景及过程
(二)《厅法》的重新修订
1. 海保厅与其他中央行政机关的关系
2. 海保厅与地方公共团体的关系
3.《厅法》与其它国内立法的关系
(三)日本海上执法体制的形成及其存在的问题
二、海保官的职责权限与日本民主法治化的冲突
(一)海保官的双重执法权
(二)海保官的强制权与“令状主义”制度的相克
三、海保官的武器使用与日本警察用枪规范相互矛盾
(一)《厅法》关于海保厅武器装备的限制性规定
(二)扩大海保官武器使用权的法律问题
(三)海保厅与自卫队协同执法的趋势及其影响
四、结语
本文编号:3823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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