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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空转”的法理研究

发布时间:2020-11-15 23:14
   法律制度“空转”是指法律制度在实际运转,但多数时候不能产生实际效力的一种现象。中国处于社会变迁和社会转型期,法律制度“空转”是对法治的消解,严重阻碍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因此,治疗法律制度“空转”这一“疾病”具有急切的现实意义。对发病机制的分析是提出治疗方案的前提。通过对法律制度“空转”分析发现,其发病机制主要包括立法、行政、司法和守法四方面的原因。立法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法律漏洞、法律规范冲突、法律可操作性不强、法律移植产生“水土不服”;行政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违法过剩”现象和执法者行动逻辑偏差;司法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司法地方保护主义、司法行政化、司法腐败;守法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法律意识淡薄、法律信仰缺失。对于法律制度“空转”,可以通过立法、行政、司法、守法四个方面的路径进行规制。立法方面的路径包括,一是通过提高立法质量、对法律及时立改废、强化并完善现行法律解释制度、建立并完善指导性案例制度四个方面填补法律漏洞;二是注重立法协调;三是通过进行立法解释、加强司法解释、制定行政解释三个方面加强法律解释;四是通过树立观念先行意识、突出对法学理论的移植、立足于本土国情三个方面实现移植的法律与本土资源的有机契合。行政方面的路径包括,一是制定行政裁量基准;二是通过规范请示批复制度、建立行政案例指导制度、创制指导性行政案例三个方面强化案例指导制度。司法方面的路径包括,一是通过变司法垂直监督为垂直管理、均衡司法资源分配两个方面破除司法地方保护主义;二是通过重塑法院功能、阻隔行政因素干扰审判两个方面遏制司法行政化;三是通过提高法官物质待遇和物质保障、完善对法官群体的监察监督两个方面治理司法腐败。守法方面的路径包括,一是通过努力开展法治教育、全面深化改革两个方面培养社会法律意识;二是通过培养公民权利意识、培养公民对法律和政府的信任、完善制度建设、改进普法教育四个方面重塑社会法律信仰。
【学位单位】:淮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D920.0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一)实践意义
        (二)理论意义
    三、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二)国内研究现状
    四、研究思路、方法与内容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方法
        (三)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五、创新之处
第二章 法律制度“空转”及其表现
    一、法律制度“空转”的概念
        (一)法律制度“空转”的语义
        (二)与其他概念的比较
    二、法律制度“空转”的特征
    三、法律制度“空转”的表现
        (一)制度违背
        (二)制度抵制
        (三)制度损失
第三章 法律制度“空转”的原因分析
    一、立法方面的原因
        (一)法律漏洞
        (二)法律规范冲突
        (三)法律可操作性不强
        (四)法律移植产生“水土不服”
    二、行政方面的原因
        (一)“违法过剩”现象
        (二)执法者行动逻辑偏差
    三、司法方面的原因
        (一)司法地方保护主义
        (二)司法行政化
        (三)司法腐败
    四、守法方面的原因
        (一)法律意识淡薄
        (二)法律信仰缺失
第四章 法律制度“空转”的规制路径
    一、立法方面的路径
        (一)填补法律漏洞
        (二)注重立法协调
        (三)加强法律解释
        (四)与本土资源有机契合
    二、行政方面的路径
        (一)制定行政裁量基准
        (二)强化行政案例指导制度
    三、司法方面的路径
        (一)破除司法地方保护主义
        (二)遏制司法行政化
        (三)治理司法腐败
    四、守法方面的路径
        (一)培养社会主体法律意识
        (二)重塑社会主体法律信仰
总结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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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88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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